微信作为目前在我国最受欢迎的即时通讯工具,除了具备打电话、发短信、发语音等通讯功能,还具备支付、理财、借贷等功能,大家利用微信进行购票、打车、购物、租房、借钱、生活缴费等,微信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工作及学习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正因如此,微信聊天记录也常常作为证据,被案件的当事人提交给法院或仲裁机构。但是由于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或伪造,在实践中并不一定会被争议解决机构所采纳。那么,如何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有效证据提交给争议解决机构呢?

Q1        开庭前如何向争议解决机构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的副本?

        01        提交聊天记录中双方的个人信息页面。

        个人信息页面需显示微信头像、微信昵称、微信号、地区等信息。

        具体操作方式为:进入双方的聊天界面后,分别点击聊天界面中双方的头像,并截图保存。

        02        与案件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应尽可能完整地提供。

        在聊天记录截取时,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同时还应当注意截取聊天界面中显示时间的部分,语音聊天记录要先转化成文字再进行截取,往来文件(如WORD文档、EXCEL表格、PDF文件等)需要打开后逐页截取,视频需要截取其中几张重要的图片,另外完整的视频还需要用光盘或U盘等存储设备保存。

Q2        开庭时如何向争议解决机构和对方当事人展示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原件?

        01        原始载体展示形式

        此种形式是由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直接向争议解决机构出示保存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一般是手机)。根据争议解决机构的要求,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个人微信,向争议解决机构或对方当事人展示双方个人信息页面以验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并展示聊天内容以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其中,对聊天记录中的语音、视频、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均应打开进行展示。

        02        争议解决机构认可的取证软件取证展示形式(本文以“联合信任时间戳”进行举例)

        此种形式一般是案件当事人不方便当庭提供或无法当庭提供原始载体,在使用“联合信任时间戳”对聊天记录进行录屏后,由代理人向争议解决机构提交,以此作为核对聊天记录原件的方式。

        具体操作方式为:

        ①在存有原始聊天记录的手机上下载一个“权利卫士取证”APP;

        ②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充值;

        ③关闭WIFI,使用移动数据流量,点击“录屏取证”;

        ④待“取证环境检测结果”下方显示绿色的√后,点击“关闭”,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点击“开始录屏”;

        ⑤点击屏幕中间的“直播屏幕”,回到手机主页登陆微信,进入需要进行录屏取证的聊天记录页面,分别点击聊天界面中双方的头像,先对双方的个人信息页面进行录屏,再对聊天记录进行录屏(录屏过程中需对聊天记录中的语音进行文字转换,对视频需打开进行播放,对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均应打开进行录屏);

        ⑥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屏”,再点击弹窗中的“停止直播”,此时会有几秒钟的“反悔时间”,如认为取证过程存在瑕疵或者遗漏的,可以在这几秒的时间里点击“取消”后重新操作,若在这几秒中内没有任何操作,将默认完成取证,系统会自动扣费;

        ⑦完成录屏取证后,点击“证据”,找到前述录屏记录,将其上传云端保存,完成后点击右上角,可对“有效期”、“访问码”、“可查看次数”及“可下载次数”进行设置,设置完成后点击“生成分享”,再分享至微信的“文件传输助手”,便可对录屏证据及联合信任时间戳证书进行下载;

        ⑧将录屏证据及证据刻录进光盘提交给争议解决,或者也可使用代理人的手机登陆“联合信任时间戳”的账号,对账号中的录屏证据及证书进行展示。



具体操作方式如图所示

供稿 | 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邱琭律师

编辑 | 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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