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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广东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2000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广东省最著名及最资深的律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5年、2006年连续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规范管理奖”,2007年被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规范律师事务所”称号,2018 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新时代走前列奖”称号,2021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2017-2021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25年1月广东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我所组织形式由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此次成功改制标志着我所在组织架构与治理体系上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彰显了我所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敏锐洞察与积极应对。
格林律师事务所成立近四十年来,不仅帮助无数中外客户迈向成功,自身也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家实力雄厚、声誉卓著、与时俱进的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形成了多门类、全方位、高层次、高效率的工作体系,业务范围不仅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期货、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房地产、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收购兼并、境内外投融资和海外上市等领域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更以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的代理见长。
格林律师坚持“正直守信、勤勉尽责、严密审慎、优质高效”的执业风格以高端专业服务和创新意识,满足不同领域的客户多层次的法律需求。同时格林人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多年以来一直积极参与社会法制建设,响应政府号召,积极推进法律“三进”工作,参与基层普法活动,走进社区、校园,竭诚为民服务,受到社会大众的热烈欢迎,树立起不俗的口碑。
本所总部设于广州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的南岳大厦 13 楼全层,拥有一流的办公环境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实现了事务所管理信息自动化和律师办公远程电子化,并与港澳台及国外多家专业机构建立了密切、稳定的协作关系。于 2019 年设立广东格林(银川)律师事务所、于 2022年设立广东格林(南沙)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6月设立广东格林(白云)律师事务所、7月设立广东格林(佛山)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