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在认定商标是否具备显著识别性的基础上,判断该未注册商标是否达到驰名商标的程度。个别案件中还需要衡量保护必要性与公共利益及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
案件案号
        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民初277号
裁判情况
        原告商某印书馆与被告华某出版社同为出版机构。原告商某印书馆自 1957年至今,连续出版《新华字典》通行版本至第11版。2010-2015 年,原告商某印书馆出版的《新华字典》在字典类图书市场的平均占有率超过50%。截至2016年,原告商某印书馆出版的《新华字典》全球发行量超过5.67 亿册,获得“最受欢迎的字典”吉尼斯世界纪录及“最畅销的书(定期修订)”吉尼斯世界纪录等多项荣誉。
        原告商某印书馆诉称被告华某出版社生产、销售“新华字典”辞书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商某印书馆“新华字典”未注册驰名商标,且被告华某出版社使用原告商某印书馆《新华字典》(第11版)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40万元。
        被告华某出版社辩称,“新华字典”由国家项目名称发展为公共领域的辞书通用名称,原告无权就“新华字典”主张商标权益,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涉案《新华字典》(第11版)的装潢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有装潢”,不会使购买者产生混淆或误认。原告提起诉讼旨在通过司法判决的方式独占“新华字典”这一辞书通用名称,具有排除竞争实现垄断辞书类市场的不正当目的。
        一审法院认为,“新华字典”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且经过原告商某印书馆的使用已经达到驰名商标的程度,构成未注册驰名商标,被告华某出版社复制、摹仿原告商某印书馆的未注册驰名商标“新华字典”的行为,容易导致混淆,构成商标侵权。原告商某印书馆出版的《新华字典》(第11版)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被告华某出版社擅自使用《新华字典》(第11版)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判决华某出版社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商某印书馆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27万余元。
        本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一审生效。

邱琭律师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负责团队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商事法律的诉讼及非诉工作。目前在团队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维权工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代理的深圳市一般设计有限公司诉郭某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额支持。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我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团队律师分别是杨河律师、秦燕梅律师、马艳桃律师、邱琭律师、唐兰律师等,律师助理周良钰、严己、郑南坤。他们均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执业背景,精通知识产权理论,谙熟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了解业界最新动态;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专业技巧和实战经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不仅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而且还在计算机软件、网络传输、域名、特许经营、影视音像、媒体文化等高新、边缘领域提供尖端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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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部
部分律师简介

秦燕梅

秦燕梅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处理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其中代理的“meisuli.com”网络域名纠纷案入选2020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九洲普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某旅游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涉知识产权合同“转让不破许可”案入选2023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某动画片侵害著作权纠纷获2023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

马艳桃
擅长知识产权非诉及诉讼业务领域。执业以来,一直专注知识产权领域。所代理的案件曾获“2021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广东知识产权协会2021 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1  年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等荣誉。
唐兰
唐兰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专注专利领域7年以上,有丰富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解决经验;对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诉讼也颇有心得;除此之外,合同、股权、劳动关系、常年法律顾问等一般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也有所涉猎。
邱琭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负责团队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商事法律的诉讼及非诉工作。目前在团队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维权工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代理的深圳市一般设计有限公司诉郭某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额支持。
供稿 | 知识产权部  邱琭律师
编辑 | 林凯珊
审核 | 叶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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