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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维权案件获判赔500万
元,初战告捷!
杨河律师知识产权团队
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我方客户上市公司广东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在一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这一案例不仅彰显了委托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支持,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01 案件回顾: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挑战
委托人作为一家在汽车精细化学品及汽车维修养护服务行业深耕多年的企业,凭借其卓越的产品质量和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其在先企业字号、多枚中英文商标在市场上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然而,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山东某地的侵权人注册了相同字号的企业名称,并在实际使用中以多种组合形式使用含有委托人在先商标的侵权标识,侵犯了委托人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市场冲击和经济损失。
本案中,青岛某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某公司”)及青岛某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某网络公司”)擅自在其生产销售的润滑油、防冻液等产品上使用与委托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在宣传推广中突出使用侵权标识等字样,误导消费者,构成商标侵权。此外,青岛某公司还注册与委托人企业字号相同的字号,注册了“**润滑油.中国”“**.中国”“**shihua.com”等点商标或域名,进一步扩大了侵权行为的范围。
02 办案过程:专业团队的不懈努力
委托人在发现侵权行为后,迅速采取行动,委托我所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进行维权。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全面固定了青岛某公司及青岛某网络公司的侵权行为的证据。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团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侵权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从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角度对案件进行了充分论证,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03 判决结果:阶段性胜利与司法公正的体现
经过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理,法院一审认定青岛某公司和青岛某网络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判决青岛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委托人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停止使用含有侵权标识字样的企业名称,停止使用侵权域名,并与青岛某网络公司共同赔偿委托人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这一判决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标杆。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我所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将继续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确保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能够得到最终执行,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临近,本案的阶段性胜利也具有特别的意义。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推动社会创新和进步的重要保障。委托人此次维权的初战告捷,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和支持,也为广大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创新的市场环境。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我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团队律师分别是杨河律师、秦燕梅律师、马艳桃律师、邱琭律师、唐兰律师等,律师助理周良钰、严己、郑南坤。他们均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执业背景,精通知识产权理论,谙熟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了解业界最新动态;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专业技巧和实战经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不仅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而且还在计算机软件、网络传输、域名、特许经营、影视音像、媒体文化等高新、边缘领域提供尖端的法律服务。
本所知识产权部入选“2023年度知识产权诉讼工作优秀团队”,已连续三年荣获此称号,这是对我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我所知识产权团队将继续提升执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精湛的法律服务!
秦燕梅
秦燕梅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处理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其中代理的“meisuli.com”网络域名纠纷案入选2020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九洲普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某旅游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涉知识产权合同“转让不破许可”案入选2023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某动画片侵害著作权纠纷获2023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
供稿 | 杨河律师知识产权团队 郑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