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6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包括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附则五章。这部法律规定,国家健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此次修订聚焦数字经济时代的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完善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保障。以下是此次修订的几大亮点:

一、明确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出新的形式。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时俱进,关于不正当竞争的具体形式结合时代新变化进行了修订,将“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使用”明确列为混淆行为。其次,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名称或图标等也被纳入保护范围,防止他人通过模仿或盗用这些标识误导消费者。同时,针对网络环境中的关键词搜索、虚假评价等行为,新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对于帮助他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也进行了具体的规制。

二、强化数据安全保护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新法对数据获取和使用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禁止“以欺诈、胁迫、电子进入等不正当方式获取并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这一规定不仅保护了企业的数据权益,也为数据合规使用划定了清晰的法律边界。此外,针对滥用平台规则、实施恶意交易等行为,新法也作出了明确禁止,体现了对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视。

三、完善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全面完善。例如,虚假宣传的欺骗误导对象从“消费者”扩大至“其他经营者”,并将虚假评价明确列为虚假宣传的具体情形。商业诋毁的保护对象也从同业竞争者扩大到“其他经营者”,并将“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直接列为商业诋毁行为。此外,新法还新增了受贿人的违法责任,加大了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惩罚力度。

四、新增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域外管辖

在全球化背景下,境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可能对我国境内市场造成影响。新法新增了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域外管辖条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的本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境内市场竞争秩序,或者损害境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这一规定填补了法律空白,为打击跨境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和施行,不仅是对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环境变化的积极回应,也为企业的合规经营和创新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企业应高度重视此次修订带来的变化,建立健全合规体系,加强内部审查和培训,确保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依据新法,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秦燕梅律师
        秦燕梅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师协会商业秘密及隐私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处理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其中代理的“meisuli.com”网络域名纠纷案入选2020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九洲普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某旅游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涉知识产权合同“转让不破许可”案入选2023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某动画片侵害著作权纠纷获2023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我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团队律师分别是杨河律师、秦燕梅律师、马艳桃律师、邱琭律师、唐兰律师等,律师助理周良钰、严己、郑南坤。他们均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执业背景,精通知识产权理论,谙熟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了解业界最新动态;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专业技巧和实战经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不仅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而且还在计算机软件、网络传输、域名、特许经营、影视音像、媒体文化等高新、边缘领域提供尖端的法律服务。  

        本所知识产权部入选“2023年度知识产权诉讼工作优秀团队”,已连续三年荣获此称号,这是对我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我所知识产权团队将继续提升执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精湛的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部
部分律师简介

杨河
       杨河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第八届管委会主任、现任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毕业于中山大学,获法学与环境学双学位。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极为丰富的经验,执业范围不仅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还包括了计算机软件、网络传输、域名、特许经营、影视音像、媒体文化等高新、边缘领域。
主要社会职务:
       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第九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律师调解员、广州市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专家库专家、广东省专利侵权判定专家库成员、广东知识产权事务律师专家库首批成员、广州大学法学院校外指导教师、广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广州市天河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
部分荣誉:
       2021-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诉讼工作优秀团队负责人、2022年度“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优秀委员”、2020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2018年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代理人、2017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2017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优秀专业(事务)委员会委员”、2017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大律师”提名奖。

马艳桃
擅长知识产权非诉及诉讼业务领域。执业以来,一直专注知识产权领域。所代理的案件曾获“2021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广东知识产权协会2021 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1  年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等荣誉。
邱琭
邱琭律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同时具备理工科背景及海外学习经历。曾就职于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与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负责公司的商标、专利、版权、反洗钱及风控合规等法律合规工作。目前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负责团队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商事法律的诉讼及非诉工作。目前在团队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维权工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代理的深圳市一般设计有限公司诉郭某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额支持。

唐兰

    唐兰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专注专利领域7年以上,有丰富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解决经验,对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其它知识产权领域诉讼也颇有心得,另涉猎解决合同、股权、劳动关系、常年法律顾问等一般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

周良钰律师

周良钰律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具备理工科与法学的复合学科背景,现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及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专攻知识产权的确权、维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民商事诉讼。


严己

严己律师,毕业于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获 LL.M.学位),具备国外知识产权法律背景,现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团队中负责处理商标权、不正当竞争、著作权及专利权诉讼案件及其他民商事案件。曾在代理机构担任涉外商标代理人,具有丰富的涉外商标非诉业务经验,擅长涉外商标申请、商标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可为客户提供商标布局、维权等方面的建议方案。

供稿 | 杨河律师知识产权团队  秦燕梅律师

编辑 | 林凯珊

审核 | 葉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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