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为享受政策福利而将共同房产登记在第三方名下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这种操作往往在婚姻破裂后引发房产归属纠纷。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黄庆华律师团队近日就处理了这样一起纠纷——当事人陈某与妻子潘某共同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岳父潘父名下,离婚后不仅被岳父起诉要求搬离,还面临50万元出资购房款难以追回的风险。黄庆华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通过精准的办案思路和高效的谈判策略,成功为陈某争取到房产销售后50%的所得款项,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案情回顾:共同购房登记岳父名下,离婚后陷入房产争夺战
        陈某与潘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计划共同购买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一套房产。其中,陈某父亲通过银行转账向陈某支付50万元作为购房款,潘父也为女儿出资45万元。
彼时,潘某正在领取广州市公共住房租赁补贴,而政策明确要求申请家庭名下无房产才能继续享受该福利。为保留补贴名额,夫妻二人与潘父协商一致,将这套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潘父名下,但未签订书面代持协议。
房产购买后,陈某与潘某及一双儿女一直在此居住,全家户口也一并迁入,孩子更是凭借该地址的户口在周边学校就读,潘父从未实际居住。
2023年潘某起诉离婚,2025年,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儿子由陈某携带抚养,女儿由潘某携带抚养,但未对该套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后,潘父突然提起诉讼,主张房产归其个人所有,要求陈某及孩子立即搬离,同时否认房产是陈某与潘某的共同财产,声称陈某父亲支付的50万元是彩礼及生活费用补偿。
突如其来的诉讼让陈某陷入两难:一方面,房产登记在岳父名下,且无书面代持协议;另一方面,购房资金流水未备注用途,难以直接证明是购房款,若败诉将面临无家可归且50万元出资款打水漂的局面。

二办案思路:以确权诉讼为核心,以打促谈
        黄庆华律师团队接受陈某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核心难点:一是无书面代持协议,缺乏直接证据证明房产归属;二是资金流水无备注,对方否认购房出资性质;三是房产若确权后,因市场贬值,持有所有权可能得不偿失,后续处置易产生新的纠纷。
        针对这些问题,团队制定了“确权诉讼+证据补强+以打促谈”的整体策略:
        1.及时提起确权诉讼,掌握维权主动权
        团队第一时间协助陈某向法院提起物权确认诉讼,主张案涉房产为陈某与潘某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潘父仅为代持人,请求法院确认陈某对房产的共有权益。通过诉讼程序,有效反驳潘父要求搬离的诉求,为后续谈判争取时间和空间。
        2.全方位调取证据,破解“无书面协议”困境
        考虑到案件缺乏直接证据,团队重点从间接证据入手,构建完整证据链:
        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及房屋登记备案资料:核实陈某父亲向陈某转账50万元、陈某向潘父转账的时间节点,与房产签署买卖协议、支付款项时间高度吻合,同时调取潘父收到款项后向房产出售方支付房款的记录,形成资金流向闭环;
        收集居住及户籍证据:提交陈某一家的户口迁移记录、孩子在周边学校的就读证明、水电费及物业费缴纳凭证,证明陈某一家是房产的实际占有和使用人,潘父从未参与实际居住;
        固定公租房补贴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供潘某申请公租房补贴的资料及家庭情况变更登记记录,印证当时将房产登记在潘父名下是为了符合补贴政策,而非真实赠予或买卖;
        梳理沟通记录:整理陈某与潘某、潘父关于房产归属及出资的聊天记录,虽无书面协议,但对方在沟通中曾认可陈某的出资事实,成为关键佐证。
        3.以打促谈,寻求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
        诉讼中团队发现,案涉房产因市场波动已出现贬值,即使法院判决陈某享有共有权,后续分割或处置仍可能面临诸多阻碍,且耗时耗力。结合双方均无意愿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实际情况,团队建议以确权诉讼为筹码,推动各方通过调解处置房产。
        谈判过程中,对方仍坚持陈某的50万元是彩礼及生活补偿,拒绝分割房产权益。我方律师凭借完整的证据链,明确指出资金流向与购房行为的关联性、实际居住与登记名义的矛盾性,同时向对方释明:若诉讼继续,法院大概率会根据实际出资和使用情况确认房产为共同财产,届时潘父不仅无法独占房产,还需承担诉讼成本。
        经过多轮谈判,对方最认可陈某的出资事实,各方达成一致协议:将案涉房产出售,扣除相关税费后,陈某获得销售款项的50%,成功拿回了应有的财产权益。
        案件结果:无需漫长诉讼,当事人顺利分得50%房产售房款
        在黄庆华律师团队的努力下,两案未进入冗长的二审程序,通过两个诉讼同时调解的方式高效解决纠纷。陈某最终获得房产销售后50%的所得款项,不仅挽回了实际出资损失,还保障了自己作为房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孩子的就学和生活稳定性也得到了保障。
三律师提示:共同房产登记在第三方名下,这些风险要警惕
        切勿仅凭口头约定:为享受政策福利或其他原因将共同房产登记在第三方名下时,务必签订书面代持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出资情况、过户条件等核心内容,避免日后无据可依;
        保留完整出资证据:购房资金转账时,务必在备注中注明“购房款”,同时保留好购房合同、税费缴纳凭证、银行流水等所有相关资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及时处理财产分割:离婚时若存在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应及时提出分割诉求,避免离婚后因财产归属问题引发新的纠纷;
        遭遇权益侵害及时维权:若面临房产被第三方主张所有权的情况,不要轻易搬离或放弃权利,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黄庆华律师团队始终坚持“团结+快速+贴心+专业”的服务宗旨和办案理念,针对复杂的财产纠纷案件,精准把握案件难点,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既善于通过法律程序筑牢证据防线,也注重以调解谈判实现高效维权,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黄庆华律师团队
        由黄庆华律师(高级合伙人)、林美琪律师、陈铭希律师组成,专注政府与企业合同法顾问及争议解决。团队以“团结、快速、贴心、专业”为宗旨,以专业、高效服务赢得客户信赖。
团队成员
黄庆华律师
        黄庆华律师,创立以“团结+快速+贴心+专业”为服务宗旨的政府与企业合同法顾问和争议解决服务模式,现任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兼第一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
        重点业务领域:
        政府与企业合同法顾问和争议解决服务。
        其他社会职务: 
        第二届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党代表、广州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南沙第四联合党支部书记、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委员、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与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第一届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经理人联合会执行副会长、首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政风特邀监督员、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清远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员、广州市天河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清远市侨界青年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研究会理事、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刑事合规及涉刑委委员、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专家指导服务团入库专家、清远仲裁委员会/汕尾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获得荣誉:
        2020年6月获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2019-2020年度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22年6月获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2021-2022年度广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23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22年度优秀公益律师奖”“2022年度理论成果鼓励奖”;
        2024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24年度业务成果三等奖”。
林美琪律师
        林美琪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硕士、华南农业大学理学及法学双学士。执业后专注于重大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企事业法律顾问、婚姻家事及财富管理传承、刑事诉讼等方面业务,有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可及时、有效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陈铭希律师

陈铭希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士,专注于政府 / 企业法律顾问、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行政复议 / 诉讼、不良资产(债事后端)处置,擅长整合 “诉讼 + 非诉” 全流程法律服务,在民行交叉、刑民融合案件及重大资产处置中具有丰富实战经验。

供稿 | 黄庆华律师团队
编辑 | 林凯珊
审核 | 葉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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